第 20 條 查證 2026-06-03
第一版拆解

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20 條:公布日施行

第 20 條規定人工智慧基本法自公布日施行,因此本法已於 2026-01-14 公布施行。

更新
2026-06-03
來源狀態
官方法規

尚待細則 / 後續追蹤

  • 主法已施行,但各部會規範、產業指引、風險分類工具和責任制度仍要追蹤。

這條怎麼讀

第 20 條只有一句,但它會影響整個網站寫法。

人工智慧基本法已經不是草案,所以本站不能再寫「台灣還沒有 AI 法」。但也不能反過來寫成所有義務都已經完整明確。

企業先抓什麼

最穩的說法是:主法已施行,細節還在補。

所以企業現在要做的不是等到所有規則都出來才開始,而是先盤點 AI 使用情境、資料、權限、輸出用途和責任紀錄。

讀完後通常還會問

01

人工智慧基本法現在是草案嗎?

不是。國科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顯示公發布日為 2026-01-14,第 20 條規定自公布日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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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筆來源
  1. 01 人工智慧基本法 國科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/ 查證 2026-06-03